逾期1年未年审驾照将注销
据了解,按照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,或者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1、A2、A3、B1、B2、N(无轨电车)、P(有轨电车)的驾驶人,每年只要向交管部门提交身体条件证明。
而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,超过1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,或者未办理驾驶证换证手续的驾驶人,将被注销驾驶证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,我市存在这种情况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在少数。驾驶证被注销后,驾驶人需重新按照程序报考领取新的驾驶证。
3种情况可恢复被注销驾照
在2004年5月1日后,因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注销(包括系统注销和注销),尚未重新申请初学业务的驾驶证的驾驶人、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尚未办结的驾驶证的驾驶人、已经重新申请初学业务并已办结的驾驶证的驾驶人,从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,可尽快到发证车管部门登记提出申请。
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,可携带机动车驾驶证(或准考证明、注销回执),白底彩色小一寸相片3张,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前往发证部门领取《恢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。填写表格后,交警部门将为驾驶人预约参加为时1个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。手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,申请人可到所属车管部门领取被恢复的驾驶证。
驾驶证恢复原有准驾车型
车管所负责人表示,对于办理了恢复手续的市民,可恢复原驾驶证准驾型号。也就是说原本可持有B1牌照的市民,驾驶证被注销后需重新从C牌考起,办理恢复手续后可直接领取B1牌照。对于已经重新报名学车的参加考试的驾驶人,无需再继续参加考试。此外,已重新考牌并获得驾驶证的驾驶人,可以重新恢复原来准驾车型。
办理证件恢复手续收费
交警部门发出提醒,办理了相关手续的驾驶人,三个工作日后,可由本人凭身份证明、《受理凭证》、缴费单到车管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和《恢复凭证》。此次办理驾驶证恢复手续,只收取发放新证的工本费。市民可前往发证的车管部门办理驾驶证恢复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