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办事条件: (一)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,需补、换领机动车机动车号牌的。 (二)号牌字号不能辨认的,按补发号牌手续办理。 二、需提供的材料[详见(十五)有关说明]: (一)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(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,不得涂改)。 (二)机动车行驶证。 (三)未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号牌。 (四)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。 (五)委托代理人办理,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,并且在《补领、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。 三、办理程序: (一)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、凭证到到浦东验车场1号楼收旧号牌36- 38号窗口办理补、换机动车号牌手续。 (二)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在8个工作日后,凭补、换领号牌的缴费发票和《机动车行驶证》及时到1号楼16—18号窗口领取补、换发的机动车号牌。 四、收费标准: (一)汽车号牌:50元/块(补领的加1倍收费) 沪价格(94)783号 (二)摩托车号牌:35元/块(补领的加1倍收费) 沪价格(94)783号 五、法律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(国务院令2004第405号) 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(公安部令2004第72号) 六、办结时限:手续齐全的,十五个工作日办结。 七、受理时间、地点: (一)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 - 17:00 (二)地点:浦东验车场(沪南公路2638号北门)1号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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